文/方暮晨/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

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,重劃地區內土地,於辦理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,其地價稅全免;辦理完成後,自完成日之次年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,第3年開始恢復全額徵收。

地政知識!土地參與重劃 地價稅可否免徵?(圖/翻攝自買購房地產新聞)

▲地政知識!土地參與重劃 地價稅可否免徵?(圖/翻攝自買購房地產新聞)


 
財稅局進一步說明,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2年之規定,係以重劃後之土地為對象,而非以土地所有權人為對象,故土地辦理重劃完成後,均享有減半徵收2年地價稅之優惠,不會因為土地所有權移轉而影響其適用。
 
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,重劃完成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、寺廟用地及學校用地等優惠稅率或巷道用地、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之申請要件者,可於當年度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,經審查核定後,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。

【本文獲得「MyGonews」授權刊登】原文在此


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180510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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